行政案件的刑事上诉状该怎么写?


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是不同类型的案件,通常行政案件对应的是行政上诉状,刑事案件对应的是刑事上诉状。以下分别为你介绍这两种上诉状的写法。 首先来看行政上诉状。它是当事人对行政案件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时所使用的法律文书。行政上诉状一般包含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首部。要写明标题,即“行政上诉状”,然后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写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第二,上诉请求。要明确写出上诉人希望通过上诉达到的目的,比如撤销原判、改判等,表述要具体、清晰。第三,上诉理由。这是核心部分,要针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中存在的问题,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违法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可以引用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作为依据,说明一审判决为何有误。第四,尾部。要写明上诉法院的名称、上诉人签名及上诉日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再说说刑事上诉状。它是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按照法定程序,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撤销或变更原审裁判的法律文书。刑事上诉状的首部同样要写标题、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基本信息。上诉请求要针对原审裁判提出具体的要求,如宣告无罪、减轻刑罚等。上诉理由要结合具体案情,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等方面指出原审裁判的错误。可以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条文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尾部与行政上诉状类似,写明上诉法院、上诉人签名和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