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原因怎么写才能要到失业补偿?


要想通过合适的辞退原因拿到失业补偿,我们得先弄清楚失业补偿的领取条件以及不同辞退原因对应的法律规定。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要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关键条件。 在实际情况中,不同的辞退原因会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如果辞退原因写‘个人主动辞职’,这属于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通常是无法领取失业补偿的。而以下这些辞退原因更有可能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 1.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劳动者能领取失业补偿。辞退原因可以写‘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规定了三种情形:(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如果是这些原因,辞退原因如实写清楚具体情况即可。 3.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辞退原因可以明确写‘因企业依照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4.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原因就按照实际情况写清楚是哪种情况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总之,要拿到失业补偿,辞退原因必须能体现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且要有相关的证据支持,比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