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共同财产的离婚协议书该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当没有共同财产时,离婚协议书也需要严谨撰写,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首先,在协议书开头要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同时注明结婚时间和结婚证号。这部分内容是确定协议主体身份的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虽然没有对这部分内容有详细规定,但明确的身份信息是协议有效的基础。 其次,要表达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这是离婚协议书的核心内容之一,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所以,在协议书中明确表达自愿离婚的意愿是法定的要求。 然后,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如果有子女,要详细说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探视权的行使方式等。例如,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或独立生活为止。并且要约定好探视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以保障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权利。这部分内容的约定依据也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子女抚养的相关规定。 接着,由于没有共同财产,在协议书中要明确写明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财产需要分割。同时,如果有婚前财产,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说明。 另外,对于债务问题,要明确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有共同债务。如果有,要说明债务的承担方式;如果没有,也要在协议中注明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债务。这可以避免日后因为债务问题产生纠纷。 最后,双方要在协议书上签字并注明日期。签字日期一般要求是双方签订协议的实际日期,这对于确定协议生效时间有重要意义。 总之,没有共同财产的离婚协议书虽然相对简单,但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认真撰写,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