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和自愿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所签订的书面协议。它在离婚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下面为你介绍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和撰写要点: 首先是双方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等。这些信息要准确无误,以便明确协议的主体。 接着是引言部分,一般要写明双方于何时何地登记结婚,现因何种原因自愿离婚。这部分内容主要是说明离婚的背景和意愿。 然后是核心内容: 子女抚养问题,需要明确子女的姓名、出生日期,抚养权归哪一方,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方式和期限,以及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等。例如,抚养费可以按月支付,每月支付金额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和当地生活水平协商确定。探视权可以规定每周探视一次,每次探视时间为周末等。 财产分配方面,要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如房产、车辆、存款、股票、基金等,并说明这些财产的归属。如果是房产,要写明房屋的地址、产权证书编号等信息;对于存款,要明确开户行、账号和余额。 债务处理也很关键,要分清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明确各自承担的债务份额。例如,夫妻共同贷款购买的房屋,剩余的贷款由谁来偿还等。 此外,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其他事项,如一方对另一方的经济补偿、户口迁移等。 在撰写离婚协议书时,要确保内容合法、公平、合理,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同时,语言表达要清晰、准确,避免产生歧义。如果对某些条款不确定或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