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该怎么写,是否需要公证?


离婚协议的书写和是否需要公证是很多面临离婚的人关心的问题。 首先,来说说离婚协议怎么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具体来说,一份完整的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开头部分要写明双方的身份信息,比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等。接着,明确表达双方是自愿离婚的意愿。然后重点阐述子女抚养问题,包括孩子抚养权归谁、另一方的探视权如何安排、抚养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等。财产分割方面,要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并说明每一项财产的分割方式,例如房产归哪一方,另一方是否有补偿等。债务承担也不能忽视,要分清夫妻共同债务由谁承担,各自名下的债务归属。最后,双方签字并注明签订时间。 其次,关于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离婚协议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公证的。离婚协议在夫妻双方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后就生效。即便没有公证,只要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就具有法律效力。《民法典》并没有强制要求离婚协议必须公证。不过,公证后的离婚协议具有更强的证明力。如果双方对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存在争议时,经过公证的协议在法庭上更容易被法官采信。但公证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另一方不能直接拿着公证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还是需要先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法院判决后,再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写离婚协议时要确保内容全面、清晰,符合法律规定。至于是否公证,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对协议内容存在疑虑或者担心日后产生纠纷,也可以选择进行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