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青岛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怎么写?

我在青岛想从事房屋租赁居间业务,需要写房屋租赁居间合同,但我不太清楚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格式。不知道在青岛写这种合同有什么特别要求,该包含哪些必要条款,又要注意些什么。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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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居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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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岛市撰写房屋租赁居间合同,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包含必要的条款,以保障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确合同的主体,即出租方、承租方和居间方。出租方是提供房屋的一方,承租方是使用房屋的一方,居间方则是促成租赁交易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在合同中应准确写明各方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接着,合同中要对房屋的基本情况进行详细描述。包括房屋的具体地址、面积、户型、装修情况等。这些信息有助于承租方准确了解房屋的状况,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租赁期限和租金是合同的重要内容。要明确租赁的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以及租金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例如,租金是按月支付还是按季度支付,通过何种方式转账等。同时,还应约定租金的调整方式和时间。 居间服务的内容和费用也需在合同中明确。居间方的服务包括提供房源信息、促成双方交易等,应详细列出服务的具体内容。而居间费用则是居间方为促成交易应收取的报酬,要明确费用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在合同中,还应规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出租方有义务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承租方有义务按时支付租金和合理使用房屋。居间方则有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协助双方办理相关手续。 违约责任也是合同不可缺少的部分。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例如,出租方未按时交付房屋,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应承担逾期利息等。 此外,合同中还可以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一般有协商解决、仲裁和诉讼三种方式。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合适的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撰写青岛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各项条款合法有效。 总之,撰写青岛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要全面、详细、明确,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和可能出现的问题,以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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