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协议书要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要使婚内财产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主体方面,签订协议的双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双方必须是精神正常、能够清楚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的成年人。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之一。 其次,协议必须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愿。这意味着协议的签订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另一方签订协议。例如,一方不能以威胁另一方生命安全、泄露隐私等手段迫使对方签订不公平的财产协议。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中关于意思表示真实的规定。 再者,协议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一方面,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不能约定将违法所得作为财产进行分配,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的利益。例如,不能在协议中约定将偷来的财物归某一方所有。另一方面,协议内容要明确具体,对于涉及的财产范围、权利义务等内容要有清晰的表述,避免出现模糊不清或歧义的情况。比如,要明确写明哪些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归哪一方所有,而不能只是笼统地说“部分财产归一方”。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中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要求,以及第一千零六十五条中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相关规定。 另外,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可以是正式的合同文本,也可以是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约定。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协议的内容能够被明确记录下来,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中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规定。 最后,若涉及到一方将婚前财产(尤其是房产)赠与给另一方,需要同时做好公证或办理过户手续,以确保赠与行为的法律效力。 一般来说,一份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址等;对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详细描述,包括财产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及今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债务)的归属;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息归属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