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丈夫吵架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最近和丈夫频繁吵架,他提出了离婚。我现在心里很乱,不知道这种因为吵架闹离婚的情况,法院一般会怎么判。想了解法院在判定的时候会考虑哪些因素,财产和孩子抚养权又会怎么处理,希望能提前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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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原则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如果只是单纯吵架,没有达到这些法定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很可能不会判决离婚。 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财产分割方面,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但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比如上述提到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况,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在财产分配上可能会对无过错方有所倾斜。 相关概念: 感情确已破裂:指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无法挽回,达到了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程度。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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