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打官司会怎么判?


离婚打官司时,法院的判决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首先是是否准予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比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样应当准予离婚。 其次是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定抚养权归属。比如子女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生活环境,以及父母的经济实力、教育背景、抚养意愿和抚养能力等。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再者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法院会尽量平衡各方利益,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例如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 另外,在一些情况下,如果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还有离婚损害赔偿,如果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相关概念: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指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无法修复,达到法律认定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的程度。 抚养意愿:指父母希望承担起照顾、养育子女责任的主观意愿 。 抚养能力:包括经济能力、生活照料能力、教育引导能力等多方面,能够为子女提供良好成长环境的综合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