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如何争夺孩子抚养权?


在离婚时女方若想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考虑多方面因素。 首先是法律规定方面,《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确指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接下来看不同年龄段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不过要是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又或者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这种情况下孩子可随父方生活。 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时,如果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女方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女方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女方会有优先获得抚养权的可能。 当子女已满八周岁,他们有了一定的自主意识,法院在判决时会尊重孩子自己想跟父或母生活的真实意愿。 另外,法院在判定抚养权时还会综合考虑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抚养能力包括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经济收入稳定、居住环境适宜孩子成长的一方在争夺抚养权时有一定优势。抚养意愿也很关键,若女方能证明自己对孩子的抚养意愿更强烈,比如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关注孩子的成长教育等,也有助于争夺抚养权。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法院在判定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会全方位考量各种因素,看哪种抚养安排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身心发展等各方面最为有利 。 抚养能力:主要指父母双方在经济上能够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保障,以及在生活照顾、教育培养等方面有足够的能力和条件。 抚养意愿:体现为父母愿意投入时间、精力去关心、陪伴孩子成长,积极参与孩子生活的方方面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