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后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怎样的?
我之前和别人有个纠纷,申请了仲裁,仲裁也出了裁决结果。但我对这个结果不太满意,就去法院起诉了。现在我有点担心,起诉之后之前的仲裁裁决还有没有效啊?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探讨起诉后仲裁裁决的效力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仲裁和诉讼是两种不同的纠纷解决方式。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根据事先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而诉讼则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的,由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然而,当一方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而向法院起诉时,情况就会发生变化。 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的效力会处于待定状态。以劳动争议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在这十五天的起诉期内,仲裁裁决并未生效。 如果法院受理了当事人的起诉并进行审理,最终会根据审理结果来确定仲裁裁决的效力。若法院判决维持仲裁裁决,那么仲裁裁决就会按照原裁决内容执行;若法院判决撤销或变更仲裁裁决,那么仲裁裁决就会失去其原有的效力,以法院的判决结果为准。 另外,根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仲裁裁决存在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形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旦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该仲裁裁决自始无效。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