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了遗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我丈夫去世了,留下了一些遗产。我不太清楚这些遗产该怎么分配,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丈夫死了之后遗产的分配比例是怎样的,我、孩子还有他的父母各自能分到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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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丈夫去世后遗产分配比例之前,我们要先明确一个概念,就是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也就是说,要先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出来,属于丈夫个人的那部分财产才是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如果丈夫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来分配遗产。遗嘱可以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产,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要是没有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是有顺序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例如,丈夫去世后,他的遗产有100万,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妻子、孩子和丈夫的父母,一共四个人,那么原则上每人可以分到25万。但是,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比如孩子还未成年,或者父母年老体弱没有生活来源,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一些。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如果妻子在丈夫生前对其照顾较多,在分配遗产时可以考虑适当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比如丈夫的某个兄弟姐妹有能力赡养父母却没有尽到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就可能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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