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欠款起诉妻子需要承担责任吗
最近遇到个烦心事,我老公在外欠了钱,现在被人起诉了。我心里特别慌,也不知道这事儿跟我有没有关系。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我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啊?是只要他欠了钱我就得还,还是得分情况看呢?希望能给我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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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款起诉妻子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得看这笔债务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一起承担还款责任的债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房,共同在贷款合同上签字,这就是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再比如,丈夫以个人名义去超市买米面粮油等日常用品欠的钱,这就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举例来说,如果丈夫自己偷偷去借了一大笔钱去投资一个妻子完全不知情的生意,而且也没用于家庭生活,正常情况下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要是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实际上用于了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那妻子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所以,如果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妻子也需要承担责任;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或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以及虽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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