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离婚,女方没有工作,能否要求赔偿?
男方跟我提出离婚,我一直没工作,在家照顾家庭。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要求男方给我赔偿呢?不太懂这方面法律,希望得到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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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当男方提出离婚,女方没有工作时是否可以要求赔偿,需要从不同的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赔偿”在法律上有不同的含义,常见的包括离婚损害赔偿和家务劳动补偿。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也就是说,如果男方存在上述法定过错情形,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比如男方在婚姻期间与他人同居,女方就有权主张这一赔偿。
其次是家务劳动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女方没有工作,在家操持家务,很可能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方面付出了较多的精力和时间,符合这一条规定的条件。那么在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男方给予家务劳动补偿。
所以,女方没有工作,在男方存在法定过错时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同时,因女方负担了较多家庭义务,还可以要求家务劳动补偿。当然,具体的赔偿或补偿数额,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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