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和妻子得病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在法律上,当老公或者妻子一方得病,另一方提出离婚时,法院的判决主要会从婚姻关系是否破裂、患病一方的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关于是否判决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感情是否破裂是判决离婚的关键因素。虽然一方患病,但这并不必然阻止法院判决离婚,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比如双方长期分居、存在家庭暴力、重婚等法定情形,调解无效后,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但如果仅仅因为一方患病,另一方以此为由要求离婚,而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法院一般不会轻易判决离婚。因为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在一方患病需要照顾时,另一方有责任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其次,在财产分割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一方患病且生活困难,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照顾患病一方,给予其较多的财产份额,以保障其后续的生活和治疗费用。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里的生活困难,对于患病一方来说,可能包括因疾病导致的经济困难、生活自理能力下降等情况。所以,另一方可能需要给予患病方一定的经济帮助。 最后,关于子女抚养权问题,如果有子女,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如果患病一方的病情严重影响其抚养子女的能力,法院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另一方,但也会要求另一方保障患病一方的探视权等权益。总之,法院在处理这类离婚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平衡双方的利益,确保判决的公平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