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间人调节定价10万,被告敲诈勒索,后双方又同意10万,警察还会立案吗?
我作为中间人调节定价收了10万,现在却被指控敲诈勒索,后来双方又达成了10万这个定价的共识。我很困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警察会不会立案调查,想了解具体会依据哪些因素来判断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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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警察是否立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需要明确敲诈勒索的法律概念。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立案标准,一般来说,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具体的立案数额标准可能因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有所不同。 对于你描述的情况,如果经过公安机关深入调查与分析,认定该事件确实存在犯罪事实,比如在调节定价过程中存在威胁、要挟等非法手段,并且符合立案标准,那么就会正式立案展开调查,并通过各种合法手段收集相关证据,以便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反之,如果公安机关认为该事件并不构成犯罪,或者不符合立案标准,例如调节定价过程中不存在非法手段,双方后来又达成一致是正常的协商结果等,那么将会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若受害者或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心存异议,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诉,向做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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