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车后我全责,是否需要出钱赔偿?
我前几天开车不小心撞了别人的车,交警判定我全责。我买了保险,但是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还需不需要自己掏腰包赔偿对方损失,具体的赔偿流程和标准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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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撞车后负全责的情况下,是否需要出钱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是一种法定的强制保险,主要目的是在交通事故发生时,为受害者提供基本的保障。比如,交强险对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一般是一定数额,在这个限额内,保险公司会对对方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其次,如果交强险赔偿后仍有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商业保险的赔偿范围和额度则根据具体的保险合同条款而定。不同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例如,有些商业险可能对某些特定的情况或项目有免责条款。 最后,如果交强险和商业险赔偿后仍然不足或者车主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那么就需要由侵权人,也就是全责方来赔偿剩余的部分。例如,事故造成的损失非常巨大,超过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赔偿总额,那么超出部分就需要全责方自己出钱赔偿。 总之,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损失在保险赔偿限额范围内,车主可能不需要自己额外出钱;但如果损失超出了保险限额,或者存在保险公司免责的情形,车主就可能需要自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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