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别人的车子且自己全责,需要赔钱吗?
最近开车不小心撞到别人车子了,交警判定我全责。现在对方车主找我索赔,可我车是买了保险的,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到底要不要自己掏钱赔偿。想知道具体的赔偿流程和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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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撞到别人的车子且自己全责的情况下,是否需要赔钱需视具体情形而定。 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先由负责运营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对机动车中的第三者进行赔偿,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义务。 其次,如果交强险赔偿后仍无法弥补受害人的损失,且车辆投保了第三者商业保险,那么接下来便需要由负责运营该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依据相关保险合同进行补偿,直至赔偿金额达到法定标准为止。 最后,如果经过以上程序后仍有剩余未被覆盖的赔偿部分,那么便需要由责任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若造成对方车辆严重损坏,维修费用极高,超出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赔偿限额,超出部分就需全责方自己掏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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