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法定情形下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我家人在医院诊疗过程中出了问题,现在想要维权,但不太清楚什么样的情况能直接推定医院这边是有过错的。比如是不是病历资料方面有问题就算呢?具体的法定情形还想了解得更清楚些。
展开


在医疗纠纷中,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法定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这意味着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对患者进行诊疗时,没有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卫生部门发布的行政规章以及医疗行业普遍认可的诊疗规范来操作。例如,在手术过程中,没有遵循严格的无菌操作规范,导致患者术后感染,这种违反操作规范的行为就可能被推定存在过错。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其次,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是记录患者病情、诊疗过程等重要信息的文件,对于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至关重要。如果医疗机构故意隐瞒或者拒绝向患者或家属提供与纠纷相关的病历资料,就会让人怀疑其是否存在问题,所以法律推定其有过错。比如,在涉及医疗纠纷时,医院以各种理由拒绝患者家属查看手术记录等关键病历内容。同样,这也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最后,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非常关键。如果医疗机构出现遗失病历资料的情况,可能导致无法准确判断诊疗过程是否存在问题;而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更是明显的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了对事实的认定,因此法律推定其存在过错。例如,医院为了逃避责任,私自篡改患者的检查报告结果。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