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人民警察构成什么罪?
我和警察发生了一点口角,当时情绪比较激动就说了些侮辱的话,现在有点后怕,不知道这种侮辱人民警察的行为在法律上会被认定为什么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所以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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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人民警察的行为可能涉及不同的罪名,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形来判断。 首先,如果在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时,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其执行职务,并且存在侮辱人民警察的行为,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这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包括人民警察。也就是说,当警察正在执行公务,你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手段,还伴有侮辱性言语或行为阻碍其工作,就可能触犯此罪。 其次,如果只是单纯地对人民警察进行侮辱,未达到阻碍执行职务的严重程度,但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侮辱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侮辱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另外,即便侮辱人民警察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二条还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所以,无论是否构成犯罪,侮辱人民警察这种行为都是不被法律允许的,会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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