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警察构成什么罪?
我之前在和警察发生争执时,一时没控制住情绪侮辱了警察。我现在很担心会因此触犯法律,想了解下在法律上侮辱警察到底会构成什么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希望懂法律的人能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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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侮辱警察可能涉及不同的罪名,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是在一般的日常交流场景中,以言语等方式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察,可能触犯侮辱罪。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里的“公然”是指当着众人或者第三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的多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 其次,如果是在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时,以侮辱等方式阻碍警察执法,可能会构成妨害公务罪。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这里的“暴力”,是指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如捆绑、殴打、伤害等;“威胁”,是指以杀害、伤害、毁坏财产、破坏名誉等相要挟。对于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会从重处罚。 此外,如果侮辱警察的行为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也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该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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