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开了一家小公司,最近竞争对手好像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了我们公司的商业秘密,给我们造成了损失。我想了解下,如果对方这种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法律上是怎么量刑的,这样我心里也有个底,看看后续要不要走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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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商业秘密,通俗来讲,就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标准。一般情况下,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这里的“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在司法实践中有一定的认定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或者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一般认定为“情节严重”。而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或者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则通常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此外,如果是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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