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侵犯商业秘密定罪后会怎么处罚?

我朋友公司的商业秘密被人侵犯了,听说侵权者会被定罪处罚。我不太清楚具体会怎么判,想了解下侵犯商业秘密定罪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是根据什么来量刑的,不同情况处罚差别大吗?
展开 view-more
  • #商业秘密
  • #侵犯定罪
  • #法律处罚
  • #刑法规定
  • #侵权量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主要依据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的损失大小、侵权行为的手段恶劣程度、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等因素来判断。一般来说,造成的损失越大、手段越恶劣、持续时间越长,就越有可能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面临的处罚也就越重。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或者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二)直接导致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因重大经营困难而破产、倒闭的;(三)造成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其他重大损失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或者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二)造成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其他特别重大损失的。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