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保险公司赔付了,个人还用赔付吗?
我前阵子开车不小心撞了人,保险公司也进行了赔付。但我心里还是有点不踏实,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个人是不是还需要再掏腰包赔偿。想了解下具体在什么情况下个人还需要赔,什么情况下不用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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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后保险公司赔付了,个人是否还需要赔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在一般的交通事故中,通常是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没有超过投保人投保时设定的额度,且不存在免赔额等特殊情况,那么个人通常不需要再进行赔付。这里的投保额度就是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公司在特定情况下愿意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例如,投保时约定的赔偿额度是50万元,事故造成的损失是30万元,保险公司赔付了30万元后,个人一般就无需再赔付了。 其次,大部分保险合同会规定免赔额。免赔额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损失在一定金额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这部分费用需要由投保人自己承担。比如,保险合同规定免赔额为1000元,事故造成的损失是5000元,保险公司可能只会赔付4000元,剩下的1000元就需要个人来承担。 另外,根据投保人所交保费的高低,保险合同会标明一个最高的赔偿限额。如果事故造成的损失超过了这个限额,超出的部分就需要个人承担。比如,保险合同的最高赔偿限额是100万元,而事故造成的损失是120万元,保险公司赔付100万元后,剩下的20万元就需要个人来赔偿。 法律依据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总之,撞人后保险公司赔付后,个人是否还需赔付要根据具体的保险合同约定以及事故损失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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