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哪些暂行办法?

我参与了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涉及国有股权。我不太清楚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管理有啥规定,想知道具体有哪些暂行办法来规范这方面的事,比如股权的设置、转让等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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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了解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之前,我们先明确国有股权的概念。国有股权是指由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其中,国家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向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国有法人股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以其依法占用的法人资产向独立于自己的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 1994年11月3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体改委发布了《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在国有股权的设置方面,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时,可整体改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业资产进行重组。股份公司设立时,股权界定应区分改组设立和新建设立两种不同情况。对于国家直接投资设立的国有企业,界定为国家股;国有企业以其依法占用的法人资产向独立于自己的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界定为国有法人股。 在国有股持股单位和股权行使方式上,国家股权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持有,在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未明确前,也可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有或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政府委托其他机构或部门持有。国有法人股应由作为投资主体的国有法人单位持有并行使股权。国有股持股单位须依法行使股份公司的国有股权,维护国有股的权益,对国有股权益的安全完整负责。 在国有股权的收入、增购、转让及转让收入管理方面,国有股持股单位依法享有股利分配权。国有股持股单位可将应收的股利按国家有关规定上缴国库或用作对股份公司的再投资。国有股持股单位不得将国有股应分得的股利单方面留归股份公司使用。国有股权可以依法转让,转让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股份公司设立时,国有股权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的股权管理方案,按隶属关系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国有资产折股方案和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国家体改委审核。虽然该办法已被废止,但对于我们理解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基本逻辑和历史沿革仍有很大的帮助。如今,相关管理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它们对国有股权管理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全面且细致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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