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第六十四条释义全文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是关于一些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并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的处罚规定。下面为您详细解释该条内容。 首先,该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一项是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这是指一些人利用自己的地位或权力,要求他人去做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危险事情。例如工厂老板明知车间消防设施不完善,却强令工人继续在车间内进行动火作业。依据此条,对于这种指使或强令他人冒险作业的行为,如果尚不构成犯罪,就会按照上述标准进行处罚。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一些管理者为了追求利益而忽视消防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 第二项是过失引起火灾的。这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火灾的情况。比如居民在家中使用明火后没有及时熄灭,导致火灾发生。这种情况下,如果情节尚不构成犯罪,就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这体现了法律要求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避免因自己的过失引发火灾。 第三项是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对于及时灭火和减少损失至关重要。阻拦报警或者不及时报警会延误灭火时机,导致损失扩大。例如有人在商场发生火灾后,为了逃避责任而阻拦其他人报警。这种行为违反了消防安全的要求,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四项是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在火灾现场,需要有秩序地进行灭火和救援工作。如果有人故意扰乱现场秩序,或者不服从指挥员的指挥,就会严重影响灭火救援的效率。比如在火灾现场有人不听从指挥,随意跑动,阻碍了消防车的通行。这种行为会被依法处罚,以保障火灾现场的正常秩序和灭火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项是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火灾现场是调查火灾原因和责任的重要依据。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会干扰调查工作,影响对火灾事故的正确处理。例如有人为了掩盖自己在火灾中的责任,故意破坏现场的证据。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六项是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消防救援机构在检查中如果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可能会对相关场所、部位进行查封。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会使消防安全隐患继续存在,增加火灾发生的风险。比如商家被消防部门查封了存在消防隐患的仓库后,擅自拆封继续使用。这种行为违反了消防管理规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总之,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旨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人们在消防安全方面的行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