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讯问笔录是怎样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讯问笔录的概念。讯问笔录是司法机关的司法人员在讯问被告人时制作的,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情况以及对被告人依法讯问情况的证据性文书。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讯问笔录,它主要用于记录与该犯罪相关的各种信息。 在制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讯问笔录时,司法人员一般会先表明身份,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这是为了确保整个讯问过程合法合规,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讯问,内容通常会围绕犯罪的构成要件展开。比如,司法人员会询问犯罪嫌疑人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方式。如果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像窃取、购买等,这些都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讯问笔录还会涉及信息的来源、数量、用途以及是否有获利等情况。如果犯罪嫌疑人将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用于非法活动,或者出售这些信息获利,这些都是重要的定罪量刑情节。司法人员会详细记录犯罪嫌疑人的回答,这些记录将作为后续司法审判的重要证据。 在笔录完成后,犯罪嫌疑人有权利阅读笔录内容,如果发现记录有误或者有遗漏,可以要求修改或补充。确认无误后,犯罪嫌疑人需要在笔录上签名或按手印,表示认可笔录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