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起诉后拘留15天就结束了吗
我之前借了钱给别人,对方一直拖着不还,我就起诉了。现在对方因为一些不当行为被司法拘留了15天,我就想知道,这15天拘留结束后,这件事就这么算了吗?他欠我的钱是不是还是得还?我不太懂法律这方面,想了解后续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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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司法拘留期限为十五日以下,拘留期结束以后,通常不会继续实施拘留。但这并不意味着事情就此结束。 首先,一旦法院对欠款争议做出最终判定,欠款人就应按照生效的法律判决书履行自身义务。 如果判决生效后,债务人有偿还能力却拒绝执行法院判决和裁定,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对拒不执行的债务人再次实施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若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可依据情节严重程度,对其处以罚款或拘留的惩罚。 另外,若被拘留者在拘留期间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人民法院可以考虑提前解除对其的拘留。 总之,拘留15天结束并不代表债务关系的终结,欠款人依然有义务偿还欠款。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继续执行欠款人的财产来实现债权。 相关概念: 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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