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人围在一起打1个人算聚众斗殴吗


6个人围在一起打1个人有可能算聚众斗殴,但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首先来说说聚众斗殴罪这个概念,简单讲,就是一些人为了报复别人、争抢地盘或者出于其他不正当目的,拉帮结伙地互相打架,严重破坏了公共秩序的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存在一些情形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像多次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影响恶劣、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秩序严重混乱、持械聚众斗殴等情况。而聚众斗殴罪里的“聚众”,通常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也就是说,从人数条件上,6个人是满足聚众的基本要求的。 不过,要认定为聚众斗殴罪,不仅仅看人数。还得看这些人的主观故意,也就是他们是不是故意要去打架斗殴,如果只是意外冲突,没有这种故意,可能不算。另外,还要看行为的性质和场所等因素。要是这6个人是有组织、有计划地去围殴这1个人,比如是为了争抢某个地盘、报复对方等不正当目的,并且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那就很可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如果只是普通的冲突,比如在日常生活中偶然发生争吵然后打起来,没有严重破坏公共秩序等,可能就不构成聚众斗殴罪,而按照一般的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在这种多人围殴一人的情况下,如果被打的人受伤了,这6个人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对方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要是把人打成轻伤及以上,还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相关概念: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首要分子: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积极参加者:在聚众斗殴中积极参与、发挥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