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扣车超过六十天合理吗?
我醉酒驾驶后车子被扣留了,现在都超过六十天了还没还给我。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合不合理,也不知道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我就想了解下扣车超过六十天到底符不符合法律规定,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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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关于醉酒驾驶扣车以及扣车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醉酒驾驶属于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对于扣车期限,一般情况下,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而检验、鉴定的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果情况复杂,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扣车时间最长一般是六十天(三十日检验鉴定期+三十日延长期+五日通知领取期)。 但是,如果超过了六十天还未归还车辆,这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有特殊的法定事由,比如案件涉及复杂的调查,需要进一步的鉴定或者核实证据等。另一种情况可能就是存在程序违法。如果是没有法定事由的超期扣车,当事人可以采取一些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当事人可以向扣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原因,要求其说明扣车的依据和超期未还的理由。如果对答复不满意或者认为其没有合法依据,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返还车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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