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公司签署的合同究竟是有效还是无效呢?

我最近和一家分公司谈合作,准备签合同,但心里有点没底。我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分公司签的合同是有效的,什么情况下又是无效的,还有如果签了合同后续出了问题责任怎么承担,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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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就具备了经营资格,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这种情况下合同一般是有效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其次,分公司签署合同有效的具体情形包括:一是被代理人(即总公司)明知行为人(即分公司)以其名义订立合同而不否认的;二是分公司持有总公司公章订立合同的;三是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范围不明的;四是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已经终止或者已经限制了某些范围,但是并没有及时通知让相对人知悉的。 另外,如果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系非法经营,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那么其所签订的合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是无效的。发生纠纷时,合同相对方可以选择将公司作为被告或分公司及公司作为共同被告。 最后,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若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发生纠纷时,司法实践中,合同相对方可以选择由分公司承担、公司承担,或者是由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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