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假名字的合同是否有效?
最近在处理一些合同相关的事务,遇到了签假名字这种情况。不知道这种合同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有效。想了解下不同情形下,签假名字的合同效力具体是怎么认定的。
展开


签假名字的合同效力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情形: 首先,一般情况下,如果订立合同中不使用真名签名,属于欺诈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比如,甲为了骗取乙的货物,用假名字与乙签订买卖合同,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交付了货物,后来发现甲签的是假名字,这种情况下乙可以请求变更或撤销该合同。 其次,如果签的假名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但属于日常活动中用来表示行为人意思的其他名称,且该签名行为是行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未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经签名的合同应属于符合双方合意的有效合同。例如,某作家平时写作、发表作品都用一个笔名,他用这个笔名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这种情况下合同是有效的。 再次,如果行为人在对他人利益有侵害的可能性的前提下签的假名,使对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背自身的真实意思,则行为人的签名行为效力待定,该合同可撤销或变更。 另外,如果合同双方已将主要义务基本履行完毕的,即使签的是假名字,合同一般也是有效的。比如,甲用假名字向乙购买一批货物,乙交付了货物,甲也支付了货款,双方的主要义务都已履行,这种情况下合同通常是有效的。 最后,若在签假名字的同时还加盖了手印,那么即使所签署的姓名为伪造,合约依然具有有效性。因为手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证明是行为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