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写上女方名字算不算共同财产?
我和我老公结婚前他买了一套房子,婚后他想把我的名字加上去。我就想知道加上名字后,这房子从法律上来说是不是就变成我们俩的共同财产啦?具体在财产分割等方面会怎么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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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写上女方名字,一般算共同财产。这其中涉及到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需要解释一下。 首先是不动产物权登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简单来说,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以登记为准,登记在谁名下,法律上就认可谁对该房产拥有相应的权利。 其次是赠与行为。婚前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的行为,在法律上可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一旦完成加名登记,女方就成为该房产的共有人,该房产也就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小明在婚前购买了一套房产,婚后他和妻子协商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妻子的名字。从法律角度看,这就是小明将自己房产的一部分权利赠与了妻子,该房产自此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分割比例。比如,如果购房资金全部由男方婚前个人财产支付,女方对购房没有实际出资,在分割时男方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但总体原则是,加名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相应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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