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加上女方名字算不算共同财产?
我和对象准备结婚,男方婚前买了房,现在商量着加上我的名字。我就想知道加了名字后,这房子在法律上是不是就属于我们俩共同的财产了?具体是怎么界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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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加上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 从法律概念来讲,房产加名的行为在法律上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以登记为准,一旦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就意味着房产的所有权发生了变更,从一方所有变成了双方共有。 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在这种情况下,加名行为使得女方通过受赠的方式获得了房产的部分所有权,所以该房产就成为了夫妻共同财产。 在实际生活中,无论房子是男方个人出资购买,还是男方父母出资购买,只要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从法律层面看,这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该房产都享有相应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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