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加上对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我婚前贷款买了房,现在婚后想加上配偶名字,但不确定加名后这房子在法律上是否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想具体了解下加名后在财产归属以及后续可能涉及的分割等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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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加上对方名字,通常情况下算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房产所有权归属一般以产权登记为准。婚前买房写了谁的名字,房子就属于谁。但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进行加名的行为,在法律上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这就意味着,原本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通过加名这个赠与行为,变成了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只要这种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在实际的财产分割中,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其他特殊约定,那么加名后房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各占一半份额。例如,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婚后加上另一方名字,离婚时正常情况下就是对半分。但如果有特殊约定,比如约定了各自的份额比例等,则按照约定来处理。同时,如果婚后双方还一起共同还贷,在分割房产时,法院通常会将房子判给贷款方,对于共同还贷和增值部分,由贷款方向对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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