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都需要一个月冷静期吗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想知道现在离婚是不是都得经历一个月的冷静期啊?不太清楚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是只要申请离婚就必须等这一个月吗?有没有不用等的情况,所以想详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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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并非都需要一个月冷静期。 首先,要明确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对于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在协议离婚中,是存在一个月离婚冷静期的,这主要是为了给夫妻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段,避免冲动离婚,保障婚姻的稳定性。 而诉讼离婚则不需要经历这一个月冷静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种情况下,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如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不存在专门的一个月冷静期规定。 总之,协议离婚时需要经历一个月离婚冷静期,但诉讼离婚无需此冷静期。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 相关概念: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需要等待的三十日时间,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撤回离婚申请。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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