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婚后加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和配偶结婚后,想在对方婚前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担心加名后在法律上对于房产的归属不明确。想了解这种婚后加名字的情况,在法律上是否就意味着房子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具体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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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婚后加名字,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也存在特殊约定的例外情况。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行为,在法律上可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通过加名,房产的所有权发生了变更,从一方所有变为双方共有。若在房产证上未记载份额占比,夫妻之间也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认定为共同共有,通常各占一半份额。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对该房产在增值、处分等相关权益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权利。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对房产的归属有明确的书面约定,约定该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的,则从其约定。例如,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明确说明即使加了名字,房产仍归一方单独所有,那么这种情况下,房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婚后房子加名字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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