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属于官告官吗?
我之前和行政机关有点纠纷,朋友建议我去申请行政复议,但我听说‘官告官’这说法。我就想弄明白,行政复议是不是就是‘官告官’这种情况啊?它和‘官告官’有啥区别和联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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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并不属于“官告官”。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相关的概念。“官告官”在法律语境里一般指的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 而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简单来说,行政复议是行政系统内部的一种监督和纠错机制,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的范围、申请、受理、审查和决定等都做了详细规定。该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而行政诉讼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该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行政复议和“官告官”(行政诉讼)是不同的法律救济途径。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而行政诉讼是通过司法机关来解决行政争议。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救济途径。如果希望在行政系统内部解决问题,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满意,还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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