吻合口增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我做完手术后发现吻合口增厚,身体也出现了一些不适症状。我不太清楚这是术后的正常现象,还是医生手术没做好导致的。我想知道吻合口增厚在法律上能不能判定为医疗事故,我该怎么去确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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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吻合口增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首先得明白什么是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吻合口增厚是手术后可能出现的一种情况,它不一定就是医疗事故。有可能是术后正常的组织修复反应,身体在手术后会启动自我修复机制,吻合口处的组织可能会出现增厚现象。但如果是因为医务人员违反了诊疗规范,比如手术操作不当、术后护理失误等原因导致吻合口增厚,并给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那就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判定是否为医疗事故,需要经过严格的鉴定程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患者可以收集相关的病历资料、检查报告等证据,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个过程中,专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的关键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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