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是不是医疗事故?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治疗后感觉病情没好转反而更严重了。我怀疑这是医疗事故,但又不确定。我想知道判定医疗事故有什么标准和方法,依据哪些东西能确定这到底是不是医疗事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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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是否为医疗事故,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疗事故的定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判定医疗事故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关键条件。第一是主体方面,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合法的医疗机构是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取得相关执业许可的机构,而医务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比如,医生得有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第二是行为违法性。这意味着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例如,手术前不按照规定进行必要的检查,或者用药时不遵循药品的使用剂量和方法等。 第三是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这里强调的是过失行为,而不是故意行为。并且这种过失行为与患者的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损害结果是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直接导致的。比如,由于医生的误诊误治,使得患者的病情恶化。 判定医疗事故一般需要经过专门的鉴定程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患双方可以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如果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当事人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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