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判断是否算医疗事故,若算该如何补偿?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治疗后感觉身体状况比之前还糟糕。我怀疑这可能是医疗事故,但又不确定。我想知道怎么判断这到底算不算医疗事故,如果算的话,医院应该怎么给我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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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要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来进行。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要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通常要考虑几个方面。首先是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其次,要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也就是医护人员在医疗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来。再者,要有过失,而不是故意造成患者损害。最后,这种过失和患者的人身损害之间要有因果关系。一般会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如果被认定为医疗事故,补偿方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了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补偿数额要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等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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