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辨别是否存在医疗事故责任?


辨别有无医疗事故责任,需要从多个方面综合判断。 首先,要明确医疗事故的定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这就意味着,构成医疗事故需要满足几个关键条件。 一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主体适格。也就是说,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进行的医疗活动。如果是非法行医,那就不属于医疗事故的范畴,而是可能涉及其他法律责任。 二是要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这里的相关规定包括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比如,医生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必要的检查就进行治疗,或者护士拿错药等,都属于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是存在过失。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患者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患者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如果医务人员是故意造成患者损害,那就不属于医疗事故,而是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 四是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这种损害后果必须是客观存在的,比如患者身体上的伤害、残疾、死亡等,或者是因医疗行为导致的精神损害。如果没有造成实际的损害后果,即使医务人员有违反规定的行为,也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五是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是由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直接导致的。如果损害后果是由其他原因引起的,比如患者自身的疾病发展、不可抗力等,就不能认定医疗机构有医疗事故责任。 在实际辨别过程中,可以通过查看病历资料、咨询医学专家、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方式来判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由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的,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可以为确定是否存在医疗事故责任提供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