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划分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医疗事故责任划分有明确规定。首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指出,专家鉴定组会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完全责任,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这种情况下医疗机构要对医疗事故承担100%的责任。打个比方,如果患者原本身体状况良好,因为医生的严重失误导致出现严重不良后果,就可能是完全责任。 主要责任,即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医疗机构需要对医疗事故承担60%至90%的责任。比如在手术过程中,医生操作失误是导致患者术后出现严重并发症的主要原因,就可能属于主要责任。 次要责任,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医疗机构需承担20%至40%的责任。例如患者本身病情复杂,医疗过失行为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病情,就可能被认定为次要责任。 轻微责任,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医疗机构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比如在治疗过程中,患者突发意外状况,医疗过失行为只是起到了很微小的推动作用。 此外,《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还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不同等级的医疗事故也会在责任认定和后续处理中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相关概念: 完全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主要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次要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轻微责任: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