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领用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进项税能否抵扣?

我公司领用了一批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不清楚这部分原材料的进项税能不能进行抵扣。也不知道在税务处理上有什么规定和要求,担心处理不当会带来税务风险。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展开 view-more
  • #进项税抵扣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领用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的进项税抵扣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进项税抵扣的基本概念。进项税抵扣,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购买货物或者接受劳务时支付的增值税,在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时,可以将这部分已支付的增值税扣除。这样做的目的是避免对同一货物或劳务重复征税,体现增值税的中性原则。 根据我国现行的增值税相关规定,对于领用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的进项税抵扣问题,需要区分不同情况。一般情况下,如果在建工程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比如生产车间的建设等,那么领用原材料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这是因为生产车间等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在建工程,最终生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劳务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允许原材料进项税抵扣符合增值税的链条原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然而,如果在建工程是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比如建设职工食堂等,那么领用原材料的进项税是不可以抵扣的。因为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最终不会产生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允许进项税抵扣,就会导致增值税链条的断裂和国家税收的流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所以,企业在领用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时,一定要准确判断在建工程的用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正确的税务处理。如果判断失误,可能会导致税务风险,比如少缴税款会面临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甚至罚款等处罚;多抵扣进项税也可能在税务检查时被要求调整,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信誉。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