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进项税能否抵扣?
我公司购买了一批固定资产,在税务处理上,不太清楚固定资产的进项税能不能进行抵扣。想了解一下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抵扣,什么情况下不能抵扣,抵扣有哪些具体规定和要求,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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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是指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从其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等产生的销项税额中扣除。简单来说,就是企业买固定资产交的税可以用来抵减卖东西要交的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对于固定资产,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抵扣凭证,并且该固定资产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通常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然而,也存在不能抵扣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如果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专门用于这些不得抵扣的项目,那么其进项税就不能抵扣。 另外,如果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时,已经按照规定抵扣了进项税,但之后该固定资产用途发生改变,用于了不得抵扣的项目,那么需要按照规定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比如,企业原本将某固定资产用于生产应税产品,进项税已抵扣,后来将该固定资产用于职工福利,这时就需要计算相应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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