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商品用于办公,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在探讨买来商品用于办公,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进项税额抵扣。简单来说,进项税额抵扣就是企业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劳务时支付的增值税,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应缴纳的增值税中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一般情况下,如果企业购买商品用于办公,且取得了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这是因为企业办公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其购进商品的支出是为了维持企业的日常运营,符合增值税链条中允许抵扣的原则。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如果购买的办公商品用于上述不得抵扣的项目,那么其进项税额就不能抵扣。例如,企业购买的办公用品一部分用于正常办公,一部分用于发放给员工作为集体福利,那么用于集体福利部分对应的进项税额就不能抵扣,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企业在判断买来商品用于办公进项税额能否抵扣时,要综合考虑取得的发票是否合法有效以及商品的具体用途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可抵扣范围。若对具体业务存在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