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用于福利的固定资产进项税如何处理?

我公司购买了一批固定资产用于员工福利,在处理进项税时犯了难,不清楚这部分进项税能不能抵扣,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在法律规定中,用于福利的固定资产进项税到底是怎样规定的,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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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税法中,进项税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而用于福利的固定资产进项税处理是有明确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也就是说,当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是专门用于集体福利的,其进项税不能进行抵扣。 比如企业为员工食堂购置的大型炉灶等固定资产,这些是专门用于员工福利的,其对应的进项税就不能从企业的销项税额中扣除。但如果该固定资产既用于应税项目,又用于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按照规定,其进项税额是可以全额抵扣的。 举个例子,企业购买了一辆商务车,既用于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拉货等应税项目,又会在节假日时用于接送员工等福利活动,这种情况下,该商务车的进项税是可以全额抵扣的。所以企业在处理用于福利的固定资产进项税时,要准确判断固定资产的用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正确的税务处理,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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