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谁是监护人?
我刚结婚不久,想了解下在婚后,如果一方出现需要监护的情况,比如突发重大疾病失去民事行为能力,那按照法律规定谁会是监护人呢?是配偶吗?还是有其他的规定,想弄清楚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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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婚后夫妻双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存在需要监护人的情况。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然而,当婚后一方由于某些原因,例如因疾病、意外等导致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就需要确定监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也就是说,在婚后一方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首先是由其配偶担任监护人。这是因为配偶与被监护人关系紧密,通常在日常生活中相互照顾、相互扶持,由配偶担任监护人更有利于保障被监护人的权益。如果配偶存在不适合担任监护人的情形,例如有严重侵害被监护人权益的行为等,那么就会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顺序,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如果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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