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否需要交印花税?
我开了家分公司,最近在处理税务问题时,对印花税这块不太清楚。不知道分公司要不要交印花税,也不清楚相关的规定。我想了解下,在什么情况下分公司需要交印花税,什么情况不用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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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分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要依据具体的业务情况来判断。 从法律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这里的单位包括分公司。也就是说,如果分公司发生了印花税应税行为,比如签订了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列举在印花税法应税凭证范围内的合同,或者领受了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就需要缴纳印花税。 例如,分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100万元,按照印花税法规定,买卖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那么分公司就需要缴纳300元(100万×0.03%)的印花税。但如果分公司没有发生印花税法所规定的应税行为,那就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总之,判断分公司是否要交印花税,关键看其是否有书立应税凭证等应税行为,有则需要按照规定计算缴纳,没有则无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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