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材料用于职工宿舍建造,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我公司打算用外购材料来建造职工宿舍,现在不清楚这部分外购材料的进项税额能不能抵扣。我知道一般情况下进项税有的能抵,有的不能抵,所以很纠结这个情况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下在法律规定上,这种外购材料用于职工宿舍建造的,进项税额到底能不能抵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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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进项税额抵扣是指企业在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时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这样做的目的是避免对企业进行重复征税,让企业只对增值部分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职工宿舍属于集体福利设施,企业用外购材料建造职工宿舍,就属于将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情形。 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外购材料用于职工宿舍建造,其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这是因为职工宿舍是供企业职工集体使用的福利设施,并非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直接产生增值的部分。如果允许这部分进项税额抵扣,就相当于企业将用于集体福利的支出对应的增值税转嫁给了国家,这不符合增值税的征收原则。 企业在处理这类业务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不能将用于建造职工宿舍的外购材料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否则可能面临税务风险,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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